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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014309260/2020-00022 信息分类: 政府文件, 其他,决定
发布机构: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: 2020-04-08
文号: 灌政发〔2020〕13号 关键字:
内容概述: 各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各部门和单位:2019年,灌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,坚决扛起光荣旗帜,始终以守护灌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,高标准、高质量地完成了上级交予的各项任务,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…
时效: 有效

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灌南县消防救援大队专项记功表彰的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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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各部门和单位:

2019年,灌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,坚决扛起光荣旗帜,始终以守护灌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,高标准、高质量地完成了上级交予的各项任务,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,接处警726起,出动消防车1568辆次、消防指战员5996人次,抢救被困人员60人,疏散被困人员300人,抢救财产价值3000余万元,特别是在2019321盐城响水天嘉宜化工厂发生重特大爆炸事故后,第一时间赶赴现场,迅速开展事故救援,成功救出8名被困人员,同时独立处置了大和氯碱厂液氯泄露事故,有效化解了救援现场液氯泄露重大险情,得到了上级充分肯定。

为表彰先进、激励斗志,经研究,决定给予灌南县消防救援大队专项记功奖励,给予灌南县宁波路消防救援站记集体三等功一次,给予灌南县宁波路消防救援站指战员夏禹、姚文、罗应帮、廖恒、刘藐耸、张露露、王雕等7名同志各记三等功一次。

希望县消防救援大队全体指战官兵进一步发扬优良作风,提升战斗能力,对标应急救援“主力军”“国家队”职责定位,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,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冲锋在前,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英勇奋斗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,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,立足本职,扎实工作,奋勇争先,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灌南县人民政府

202048